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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顶文化企业出实招,解困纾难!

力顶文化企业出实招,解困纾难

 

全链支持,从安身立命开始

从安身立命到创作发展,从作品宣传推广到后续政府购买。本轮文化企业政策扶持几乎涵盖企业生存发展的整条生命线。

上海市出台20条规定,第5条明确协调落实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具体到协调指导市级文创园区、楼宇、空间等各类文创产业载体落实好减免企业房屋租金政策,并将其纳入2020年市级文创园区、楼宇、空间考核评估及认定体系。对举措得力、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受益的文创产业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支持和补贴。

南京市鼓励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在疫情期间切实为困难中小微文化企业减免租金。根据减免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省级以上园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市级园区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上海市、浙江省、陕西省、河南省出台政策,将全面落实减免企业房屋租金政策。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行社和生活服务业,上海市还将对文化企业全额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

北京市、上海市等地将梳理明确重点文艺创作选题,加大对其投资力度,同时对抗疫主题的文艺创作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围绕精品创作这一核心要义,坚持内容为王,打造适合文艺作品诞生的土壤,为文化企业在疫情期间抓好精品创作生产提供最强有力的支持。北京将建立疫情期间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出版物以及网络视听等重点项目种子库,全流程指导把关,确保如期上市发行、上线播出,确保重点创作项目不停工、不流产、不降标。

上海市也鼓励抗疫宣传创作。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主流舆论阵地作用,强化正向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的广播影视、动漫、出版等优秀作品,给予适当经费补贴。不让老实人吃亏,上海市措施还强调对在疫情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捐赠各类抗疫物资、参与志愿活动的文创企业,以及演艺、文旅、电竞、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主动创新转型、信用良好、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文创企业,优先予以支持。

   用足财税,撬动金融力量

  

  相比其他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往往拿不出房产、设备、技术专利这样可供抵押的硬件,产品也不是满足市民衣食住行生存要求的刚需对于轻资产的文化企业而言,积极的财政支持,和灵活的金融力量是帮助文化企业走出困境的关键。

北京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逆经济周期调节作用,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19)《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16)的政策框架内,进一步集成、整合文化领域各项既有政策,配合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8)。经初步测算,28条措施涉及财政资金投入超过15亿元。

此外,北京市还出台政策支持文化类融资担保机构开发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票据业务等新型担保产品和服务,并创新推出了北京文化企业专项再贴现支持工具等再贴现专项产品,对文化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为文化企业信贷投放占比高的金融机构提供专项额度,通过优化流程和再贴现申请条件,实现再贴现快速审批,资金快速落地,进一步提升优质文化企业票据融资的便利度。

疫情当前,主要金融机构银行等感兴趣的企业,大都是直接和抗疫相关的企业,文化企业在融资上往往面临更多困难。针对这一问题,北京、上海、江苏、内蒙古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担保率将降低0.5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对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内蒙古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调10%左右。

  上海“20内容中,就包括许多中小文化企业渴望的降低融资成本等内容,提到支持金融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出台的金融扶持政策,联动上海市文创特色支行、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力争加大对文旅、演出、影视、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及中小微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同时,上海市积极开发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产品,将推出文创保影视贷等专项产品,形成白名单制,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

同时,天津、河北、江苏、山西、吉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省还出台政策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激发潜力,力促市场重启

本轮以文化企业为重心的政策扶持不仅仅将切实为企业解困放在首位,更着意激发疫情之后的市场潜力。

以湖南为例,相关政策规定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开展的营销推广活动,经文化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给予营销费用不高于5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文化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网络课程等在线培训形式,免费开展导游员、讲解员培训,引导从业人员在休业期间勤练内功、提高业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宾()馆、家庭客栈、民宿等住宿企业,纳入智慧旅游平台统一管理,加大网络营销推广力度,纳入政府采购服务清单。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10条规定,加大宣传营销力度。特别是针对国内外重点客源地开展旅游营销活动,邀请旅行社来赣踩线,予以奖励。对入赣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大巴旅游等进行奖励。鼓励各地在海外设立文化和旅游营销推广中心。支持各地在疫情解除后按规定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支持各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吸引国内外游客。对各地面向国内外游客发放旅游消费券予以奖励。支持将全省四星级以上旅行社纳入全省大型节会、展会供应商范围。

浙江省、安徽省等省亦出台政策鼓励文化企业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争取2020年各级涉企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其中,浙江省还鼓励向大众发放旅游消费券,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复苏。

作为全国文化重镇,北京市“28明确要求加大疫情后政府采购基层公益性演出力度。对于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如年内继续在京举办且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的50%,给予一定的场租费用补贴。同时扩大惠民低价票政策补贴范围,对入选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和各类政府品牌展演活动的优秀演出剧目,给予场租和演出补贴。